一、向 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二、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三、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四、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五、依 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六、除涉及保密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七、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将农村宅基地现状和规划图及用地计划表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对宅基地建设规划、设计清楚、明白。
八、 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九、 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6330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