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车辆靠右行驶早在唐代已经施行。制定这项规则的是唐代初年的大臣马周。
据《隋唐嘉话》记载:“中书令马周,所陈世事,莫不施行。旧诸街晨昏传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皆周(马周)法也。”鸦片战争后,我国受外国多次侵略,道路交通也受到了英、日等国的影响。1946年前,我国的汽车及各种人力车、畜力车在较长时期实行了靠左行驶。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式汽车大量进口,其方向盘及灯光安置,均适用于美国车辆靠右行驶的交通规则。如果要使这种车辆适用于我国当时靠左行驶的交通规则,必须进行车辆改装,改装费需增加车价的1/5。因而,当时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作出决定,自1946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一律实行车辆靠右行驶。
(原载《百科知识》 丁 香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