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新调整的2010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已于日前出台。从2010年1月1日起,保障能力更强、补偿标准更具人性化的新方案将为更多农民朋友带来实惠。
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 最高补偿达6万元
据了解,新农合自2007年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实行。在新农合发展过程中,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最初的10元提高至20元,最高补偿金额的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
为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2010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0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地方财政补助60元。按照此种标准计算,农民最终获得的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补偿标准将达到6万元,补偿标准比过去提高一倍。
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补偿比例有所提高
起付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门槛”,目的就是尽量控制患者不必要住院治疗,鼓励门诊治疗。起付线设置不同标准,就是为了有效地分流病人、控制费用。
原来我市设置的报销起付线,乡级医院为100元,一级医院为200元,二甲以下二级医院为300元,二甲及以上医院为600~800元,此次新农合政策调整,在起付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报销比例适度提高,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补助比例从45%提高至50%。
方案特别提出,14岁以下参合儿童住院,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再降低50%。
补偿标准将向孕产妇等四类特殊人群倾斜
据介绍,2010年我市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更具人性化,四类特殊人群将受到更多关爱。
一是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在乡镇卫生院顺产可享受免费。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我省对参合的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给予适当补助,对计划内病理性产科的住院分娩如剖宫产,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计划内的农村孕产妇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实行限价管理,限价为550元,在此限价范围内免费。
二是筹资结束时尚未出生,错过参合缴费时间的计划内婴儿,出生当年可以随参合母亲一同享受新农合补助政策,与参合母亲合计一个封顶线。即婴儿以母亲的名义可以报销费用,但是与母亲的费用之和不能超过封顶线6万元。
三是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将增加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两类,补偿标准按参合农民就医定点医院的补助比例确定,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放疗及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诊疗项目不再按特殊诊疗项目管理,即患病参合农民进行此类治疗不再先自付原诊疗费用的25%。
四是将类风湿性关节炎、肺心病等纳入一般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具体补助政策由各县(市)区自定。
伊川、宜阳两县开展门诊统筹试点
按照先行试点、分批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2010年我市将在伊川、宜阳两县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2011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
什么是门诊统筹呢?简单地说,就是门诊报销制度。如明年农民缴纳的30元钱,不再划入到农民家庭账户上,而是像大病统筹一样,把钱都放在一起,农民一旦有病到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可以按照35%左右的比例进行报销。根据政策规定,参合农民门诊统筹年度补偿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共享,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金额自付,乡级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一般为12元左右,村级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一般为8元左右。实行门诊统筹,较原来的家庭账户“自己的钱自己用”,农民可以多报销一倍的钱。
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梁宏沛说,新农合政策已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尝到了甜头,享受到了实惠,提高筹资标准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理解。目前嵩县16个乡镇的集中筹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农民参合率达95%以上,我市其他县市(区)的集中筹资工作也将陆续展开。 本报记者 李燕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