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5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几项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相关内容见第二版)会议还审议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23日召开。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09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乐、李柳生、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王树仁、白志刚、黄元元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