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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河南省“革命老区建设助学工程”
洛阳市受助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公示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省文明办、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今年在全省实施“老区建设助学工程”,对今年革命老区升入普通高校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革命老区乡镇总数1/3的分配原则,省里共分配我市25个资助名额。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文明办和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将资助名额全部分配到有革命老区乡镇的9个县(市),并按照申请程序进行了筛选推荐。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拟推荐省进行资助的25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从8月12日起到18日止,参照省“老区建设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及条件(附后),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文明办(联系电话:63635169;电子信箱:lywmb123@126.com;联系地址:洛阳新区政和路16号)和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联系电话:65287263;电子信箱:lylch2007@163.com;联系地址:洛阳市凯旋东路51号)进行反映。

  河南省“老区建设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

  2.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被第二批本科以上高等院校录取。

  3.重点资助品学兼优、无经济能力完成大学学业的革命老区农民、城镇居民和下岗职工子女。孤儿、单亲家庭、家中有人长期生病或无经济来源的学生,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

  4.父母及本人有革命老区常住户口。受助家庭应符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5.资助对象未接受其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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