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树导向,把选人用人的标杆立起来。
一是坚持党委选人与群众公认相统一。坚持党委选人,是干部工作方向正确的重要保证;坚持群众公认,是“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把组织部门平时考察结果和基层群众评价、党组织提名推荐人选和基层民主推荐结果结合起来对比分析,做到党委选人与群众公认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与工作实绩相统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唯德才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标准,既要保证职权放在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忠于党、忠于群众的干部手中,同时也把能够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看干部、选干部、比干部的重要因素,真正把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
三是坚持竞争择优与公开公正相统一。加快并扩大考试竞职、竞争上岗等选拔措施的运用,同时也要注重选用过程的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努力形成广纳贤能、人尽其才、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氛围。去年我们采取公开选拔、“一线锻炼+考试竞职”的办法,选拔了5名硕士科技副乡(镇)长、6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中心副主任和17名司法所长,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要抓创新,把干事创业的干部选出来。
一要规范提名方式,扩大基层群众参与程度。实践中我们探索运用了“两推三票”
(基层推荐、组织推荐;群众投票选人、常委会投票确定、全委(扩大)会议投票表决)的办法选用了11名乡镇行政正职,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拟任人选的群众公认度和社会公信力。
二要改进干部考察方法,让干部群众真实表达个人意愿。进一步扩大参与考察的范围,让干部群众愿说话、敢说话、说真话。依据民主推荐结果实行差额考察,消除部分人思想中形成的“考察等于提拔、考察是种形式、考察结果不影响最终使用”的误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配合考察工作的积极性。
三要讲求民主决策方式,让更多的人有话语权。讨论干部前坚持听取纪检、计生、信访、综治、检察等相关部门意见,综合分析、充分酝酿,意见有分歧的暂不提请研究,认定存在问题的不予任用。
三、要严制度,把群众满意度提上来。
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决策机制,充分掌握干部日常信息。利用现有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全面采集、汇总干部各种信息,翔实记录履职、业绩、奖惩等情况,为领导干部建立一个信息库,为党委任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干部管理的力度。大力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主,重点考核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使干部考核评价从职务管理向职责管理转变。研究建立干部岗位职责标准和考核评价指标,并对这些指标进行分解量化,促使干部拥有过硬的作风、一流的业绩。
三是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实现对干部选任前后的跟踪问效。加强事前防范为主,加大对干部履行职务情况和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督。要形成干部任前承诺上岗、任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干部监督事项跟踪管理档案”,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履职情况跟踪问效,任期内完成的固定任职,完不成的及时调整任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