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为确保龙门大道改造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现将施工交通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门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期为2011年6月16日至2012年4月10日。
二、龙门大道改造工程施工范围为北起洛阳桥,南至龙门北出口,全线按规划90米道路红线宽度实施,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地下通道、供电电缆沟、小型桥涵、排水管道、路灯、绿化、交通设施以及供水、燃气、热力、通信和架空线路入地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三、龙门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拟采取分主辅车道、分路段封闭施工并保证全路交通畅通的交通组织方案,将全路大致分为果园路至洛宜路、洛宜路至聂潘路、聂潘路至古城路、古城路至太康路、太康路至开元大道、开元大道至关林路、关林路至通衢路、通衢路至兴花大道(规划腾飞路)、兴花大道至国策大道、国策大道至河南煤田地质二队、河南煤田地质二队至龙门北口等11个封闭施工路段。在主车道施工期间,两侧辅道和现有路口维持半幅通行;主车道竣工通车后,按此分段封闭辅道进行施工。
四、在辅道施工期间,所有公交车辆须改经主车道行驶,由洛阳市公交公司设置临时站牌;辅道竣工通车后,公交车辆恢复至辅道通行,并按新建公交站位置重新设置新的雨棚和站牌。
五、在龙门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期间,沿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必须服从交通管理,自觉按照施工现场交通指示标志通行,禁止违反施工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占道停车和逆向行驶,其他过境车辆应当按交通指示标志绕行。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