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目前正在开展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就集中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纠正的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以本人或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煤矿(含入干股)的工作人员。
二、政策规定。凡已投资入股煤矿(含入干股)的上述人员,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主动到市纪委、监察局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逾期不报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投诉。鼓励和欢迎广大群众对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379-62273719、63938668
举报邮箱:lyjwzfs2008@126.com
举报地址:洛阳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特此通告
中共洛阳市纪委
洛阳市监察局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