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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福民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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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出您满意的公务员 和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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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选出您满意的公务员 和公务员集体
  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帆)昨日从市公务员局了解到,我市即日起将在全市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活动最终将评选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各10名(个)。

  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公务员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截至2010年年底),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等次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的正科级职务以下(含正科级)公务员,均可参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且符合依法行政、勇于改革创新、积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等条件的正县级以下(含正县级)优秀公务员集体。

  本次评选活动推荐的对象要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在本部门内进行公示。9月底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名单和先进事迹将在本报公布,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届时,市民可登录洛阳网进行投票,选出您心目中最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我市每年评选表彰1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各县(市)区每年也将表彰3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3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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