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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能源示范县”由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认定,是指以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为主要方式解决或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的县(市)。
近年来,洛宁县大力发展秸秆发电、水电、沼气、太阳能等绿色能源产业,走出了一条绿色环保、循环利用、集约高效的科学发展之路。
(邓超 赵笑菊 张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