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工信部联合下发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并发布首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其实,《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就规定对节能、使用新能源等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但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范围一直都没有明确。可以说,通知的下发是对政策的一个细化。”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公布的首批目录中,有近50款节能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170余款车辆免征车船税。其中,减半征税的节能车全部为排量在1.6L(含)以下汽车,包括江淮同悦、悦悦,大众高尔夫、宝来、迈腾、朗逸,奇瑞QQ3、A3,比亚迪F3、G3、L3等;而新能源汽车名单中,入围车型大部分是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汽车。
根据我市今年实施的新的车船税标准,1.0升(含)以下的年税额为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税额为300元。那么如果购买目录内的节能车,一年最多可省下车船税150元。
据了解,车船税新政实施两个多月来,对我市的车市影响并不太大。消费者购车主要还是考虑车型、性能以及汽油等用车成本等方面。相对于1.6升至2.0升(含)的汽车,1.6升(含)以下的车辆车船税每年少缴60元,不会成为影响市民购车的主要因素。
(李迎博 张倩 李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