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质监部门出台新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定,从监管形式、监管方法等方面,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管。
八成企业需重点监管
目前,我市纳入质监系统监管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586家,在我国食品行业划分的28个产品分类中,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等25类。
市质监局食品科负责人王安增说,根据企业的环境卫生条件、生产资源条件、原辅材料监控能力、产品检验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相关人员素质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比较强,B级企业的能力较为一般,C级企业能力较弱,D级企业不具有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质监部门明确规定:A级企业,以扶持为主,每年监管1次至2次;B级企业,以规范生产秩序、监督质量安全为主,每季度监管1次;C级企业,需重点监管,产品检验合格后才可出厂,每月至少监管1次;D级企业,则需实行停业整顿。
在这58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暂没有D级企业,A级和B级企业分别占5%和15%,需重点监管的C级企业数量达到80%。
定位监管把好质量关
为把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市质监局通过层级化、网格化实现定位监管,调动质监系统各级力量,形成四级监管制度,使每个单位都有明确的监管人员,使每个县(市)区的平均监管人员增至15人以上。
具体操作方面,为增强企业规范生产意识,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加强企业全员监督与社会监督力量,市质监局设计制作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公示栏”,目前已分别悬挂在586家监管企业的显著位置。
该公示栏中除了张贴企业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或登记证等,还注明了企业的各级监管单位、监管领导、监管人员,企业应履行的14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监管人员检查企业的15项内容等也在公示栏中明确提出。
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监管效率与质量,同时也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追溯提供条件,市质监局统一印制了“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控制记录本”,每套记录为24本,涵盖从原辅料进货验收到入库、贮存保管、出库,从生产投料到关键控制点控制、出厂检验、质量分析等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还包括厂区环境、生产场所、设施清洁卫生状况的检查记录等。目前,这些记录本已逐一发放到586家企业,将解决企业生产记录无章和混乱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食品企业管理水平。
记者 石蕴璞 见习记者 赵佳 通讯员 李鸣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