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张运昌)我市4所高中、8所初中、12所小学被确立为市校园足球试点学校(如下表)。2012至2013学年下学期开始,试点学校每周要有不少于2小时的足球活动时间,未来还将建立足球特长生升学优惠制度。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洛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启动工作会上获悉的。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确定开封、洛阳、新乡、许昌4市为省级校园足球布局城市。我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选定了校园足球试点学校。根据方案,未来,试点学校将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将足球项目列入学校教学内容,体育课要增加足球教学内容比例;组织开展校园足球管理人员、指导员、裁判员的培训,参加各级举办的校园足球师资培训。
在运动开展方面,各试点学校每周要有不少于2小时的足球活动时间,利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与。此外,试点学校还要建立竞赛制度,组织校内班级间、年级间以及学校间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