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杨志强)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提高。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74元,集中养育孤儿提高至每人每月1567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步予以提高。
另外,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为不低于每人每月81.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为不低于每人每月87元。同时,为了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今年2月的生活保障金,在春节之前发放到位。
近年,我市积极落实孤困儿童保障政策,精准识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确保应保尽保。去年以来,全市共保障孤儿82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51名,发放基本生活费3009.3万元。我市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08例,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150名,发放助学金110余万元。同时,我市积极为1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争取到“助力乡村振兴·点亮学子希望”慈善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2.8万元。
我市民政部门还联合专业社工机构,开展“情暖洛城宝贝”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项目,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政策宣传、家庭探访、精准帮扶、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助力其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