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确保明年4月15日前受灾群众都能搬入新居,近日我市下拨2011年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补助资金3944.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12万元,省级资金532万元,市级资金400.9万元。
今年汛期,我市有因灾倒房4009户9835间。此次下拨的倒房重建补助资金为中央、省、市三级配套补贴,平均每户可获得1万元补助金。另外,在补助资金下拨过程中,相关部门将根据家庭情况,对困难户、低保户予以资金补助倾斜。
市民政局救灾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已下拨到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在发放补助款时,将按照倒房重建进度和情况分期发放,其中重建倒房动工时发放1/3,重建倒房封顶后发放1/3,剩余的补助资金将在受灾群众搬入新居后全部发放完毕。
(戈晓芳 许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