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重大战略决策,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既是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紧迫课题,更是自身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
要持续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法的宣传和贯彻,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新法的宣传贯彻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深化推进,增强宣传实效,提升贯彻效果。要把落实《洛阳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宣传贯彻新法的重要举措,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违法违规信息公开、严格激励约束措施,以及社会评议与监督,促进企业落实新法各项要求。要依据新法的精神和要求,对相关制度和措施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新法的要求和发展需要。
要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要“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企业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消除隐患,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工作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更是必须坚守的法律红线。
要把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没有了生命,发展就失去了意义。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作为企业,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把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每个企业,都要自觉把员工当亲人,带着深厚感情关心他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拿他们的生命去冒险,要把确保每一名员工的安全作为最高目标和追求。
要全面强化依法治安能力建设。各级安监部门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线,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要加强依法治安的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紧紧依靠新安全生产法这个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瞄准重点方向,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希望全民积极参与新法的宣传和贯彻,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