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新区在区城市监察管理局绩效考核试点取得成功,20日,该区召开绩效考核现场会,决定在全区推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改革制度,以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考核中,高新区将员工绩效分为个人岗位职责、学习培训、纪律作风三项内容,并以百分制的形式量化到工作中。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按照分解任务、日常考核、季末自评、领导总评、奖金发放程序来依次推进。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改变以往按月发放、年底算账、多退少补的状况,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由区财政、人事部门根据各单位满编的人员数量和岗位系数核算出绩效工资总额,按季度统一拨付到单位,由单位每季度一次对员工进行严格的个人绩效考核,根据考核分数把工资全部兑现给单位实有人员。
除了利用“经济杠杆”之外,该区还将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同员工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实现了“一把尺子量长短”。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贺敏表示,今年全区都要推广区城市监察管理局的做法,把绩效考核作为一种导向,来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来促进干事创业、奋勇争先风气的形成。 (王晓冬)